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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需包含条款整理

2022-08-24

  写字楼租赁合同签订,是两方以上当事人通过协商作出意思表示并达成一致而建立的合同关系行为。合同的订立可以采用口头或者书面的形式,但为了更好保护当事人权益,合同当事人需要达成的条款,最好能以书面形式订立。如果法律规定了必须以书面形式订立的,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才有效。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协商约定,通常合同包括以下条款:


  1.写字楼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标的,它指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对象,不同种类的合同,有不同的标的。另外在合同中必须对标作出严格规定,且不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规定。否则无效。


  3.数量和质量,这是对标的具体化,双方可以就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进行具体性的约定。


  4.价款或者报酬,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写明合同价款或者报酬,以及价款或者报酬的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


  5.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合同双方当事人约定完成合同所规定义务的场所以及所采用的方式,一般来说履行的方式有运输、支付、结算、包装等,该约定是合同在履行阶段判断合同当事人是否履行完全的标准。


  6.违约责任,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当事人存在违约行为时,违约方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


  7.特别提示: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进行订立合同。


  8.写字楼租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9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依法可以委托代理人订立合同。


  第10条: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租赁热线:4009-01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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